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介绍了金税四期建设工程,文件内容称:以金税四期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智慧税务建设正式启航! 金税四期,推动税收征管方式从收税到报税再到算税,税收征管流..
18190160090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2-12-05 热度:
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介绍了金税四期建设工程,文件内容称:以金税四期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智慧税务建设正式启航!
金税四期,推动税收征管方式从“收税”到“报税”再到“算税”,税收征管流程从“上机”到“上网”再到“上云”,税收征管效能从“经验管税”到“以票控税”再到“以数治税”。
再次提醒企业主们,
企业发展,安全第一!
· 企业的收入
部分企业可能存在利用私户、微信、支付宝等收取货款来隐匿部分收入,或存在大额收款迟迟不开发票,或给客户多开发票等行为,注意了,以后还这样操作可要小心了!
金税四期不仅会通过你申报的数据来核实是否异常,还会通过企业银行账户、企业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上下游企业相关账本数据、同行业收入、成本、利润情况等来稽查比对。
且央行早已施行了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公转私、私转私都将会严查!
简单来说:这3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 企业成本费用
1)主营成本长期大于主营收入;
2)公司没有车,却存在大量的加油费;
3)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等异常;
4)工资多申报或少申报;
5)买发票;
6)多结转成本,后期红冲或补发票;
7)计提了费用却迟迟没有发票等等…
这些都是严查的重点。
· 企业的利润
1)报送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勾稽关系有出入;
2)利润表里的利润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总额有出入;
3)企业常年亏损,却屹立不倒;
4)同行业利润偏低等等。
· 企业的库存
1)报送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勾稽关系有出入;
2)利润表里的利润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总额有出入;
3)企业常年亏损,却屹立不倒;
4)同行业利润偏低等等。
· 企业的缴纳的税额
1)增值税收入长期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
2)税负率异常,如果企业平均税负率上下浮动超过20%,税务机关就会对其进行重点调查;
3)企业大部分员工长期在个税起征点以下;
4)员工个税申报表中的工资与企业申报的工资不一致;
5)实收资本增加,印花税未缴纳;
6)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个人股东却未缴个税等等。
· 企业的银行账户
早在2019年就实施了“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纳入到了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实施信息共享及核查通道。
税务局、银行等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核实企业纳税信息及纳税人营业状态等情况。
· 企业的社保
试用期不入社保;代别人挂靠社保;未足额或未缴纳社保;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就没有给入;不签合同就不缴社保;档案未转就不给交社保等等。以上情况通通属于违法。
随着社保入税和即将到来的金税四期,社保这块会监管越来越严,以上违法行为也该收手了。
01、商贸公司进、销严重背离,如大量购进手机、销售的却是钢材;
02、企业长期存在增值税留抵异常现象;
03、企业增值税税负异常偏低,尤其是源头对接散户收货的钢铁等大宗商品生产企业,异常的增值税税负将使税务机关对企业原料购进产生质疑,若发票取得存在模式上的不合规,则极易引发被查处虚开风险;
04、企业增值税税负偏高异常;
05、公司常年亏损,导致企业所得税贡献率异常偏低;
06、公司自开业以来长期零申报;
07、公司大量存在现金交易,而不通过对公账户交易;
08、企业的往来账户挂账过大;
09、企业存货过大;
10、企业大量取得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1、企业存在大量无清单的办公品增值税发票;
12、公司缴纳的增值税与附加税费金额比对异常;
13、企业连续三年以上盈利但从来不向股东分红;
14、企业存在大量发票抬头为个人的不正常费用;
15、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数据和报送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不一致异常;
1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填写负数异常;
17、增值税申报表申报的销售额与增值税开票系统销售额不一致预警;
18、无免税备案但有免税销售额异常;
19、无简易征收备案但有简易计税销售额的预警风险;
20、开票项目与实际经营范围严重不符异常;
2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数异常;
22、公司只有销项但是从来没有进项,出现异常;
23、公司只有进项但是从来没有销项,出现异常;
24、新成立的公司频繁发票增量异常;
25、新成立的公司突然短期内开票额突增异常;
26、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人均税款偏低异常风险;
27、个人取得两处及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未合并申报风险;
28、同一单位员工同时存在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异常;
29、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工资总额不符出现的异常风险;
30、期间费用率偏高异常;
31、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明显偏高异常;
32、农产品收购发票数量较大,抵扣异常;
33、公司账面上没有车辆但是大量存在加油费等异常;
34、外埠进项或销项税额比重严重过高异常;
35、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
36、纳税人销售货物发票价格变动异常;
37、法人户籍非本地、法人设立异常集中;
38、企业大量存在“会务费”“材料一批”“咨询费”“服务费”“培训费”等无证据链的关键词;
39、少缴或不缴社保。如:试用期不入社保;工资高却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
40、企业代别人挂靠社保。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社保。
系统升级,加强监控!
这意味着,企业更多的数据将被税局掌握,监控也呈现全方位、立体化,国家的“监控之网”会越织越密,制度之下,想做“漏网之鱼”,只会越来越难。
金税四期下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将无处遁形。企业主和财务人员一定要加强财税学习,建立健全税务风险意识,尽早做好税务合规!
务必重视!务必先自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