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经营主体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尤其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能否享受优惠最受关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明确,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的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六税两费”)。
10号公告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享受“六税两费”优惠的主体。无论何时成立、无论从事哪种行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享受“六税两费”优惠。同理,企业无论何时成立,无论从事哪种行业,只要登记的是个体工商户,均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