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税务总局发布发票新规!10月1日起,正式
发布时间:2022-09-22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对发票开具提出了一些新政策。
1.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
2.对从事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按有关规定做好备案。
3.自今年10月1日起,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4.明确汽车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将购进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按照“库存商品”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5.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注:自今年4月1日—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包括吉林、黑龙江、辽宁、大连、天津、山西、甘肃、宁夏、广西、海南、云南、贵州、青海、西藏、新疆15省市区试点受票!
全国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均能收取全电发票。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开票方试点省市自治区包括:广东(不含深圳)、上海、内蒙古。
全电发票受票方试点省市计划单列市(据统计)累计36个。包括:四川、北京、江苏、浙江、深圳、山东、内蒙古、上海、广东、河南、河北、湖南、湖北、陕西、江西、安徽、福建、重庆、青岛、宁波、厦门、吉林、黑龙江、辽宁、大连、天津、山西、甘肃、宁夏、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青海、西藏、新疆。
发票是我们每天都要接触的,是纳税人在买卖业务、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不能离开的。但你真的懂发票么?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真实交易的业务,这4种情形也不能开专票,只能开普票,切记!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发生应税行为的。
(2)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纳税人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选择简易计税。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法3%减按2%缴纳增值税。
注意: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按3%减按2%缴纳增值税,也可放弃减税,按3%缴纳增值税,并可开专票。
普票只有名称、没有纳税号、开票信息不齐均不能再报销。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取普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相符,如没有购进直接虚开不能报销。
(3)收到发票备注栏填写项目不全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
(4)收到发票章盖不规范的发票不能报销。如盖章错误(盖得财务章或是公章)、盖章模糊或未盖发票专用章等。
(6)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开票必须备注,否则不能报销。
注意: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开具不实的发票不能报销。
(10)收到发票附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的不能报销。
(11)成品油发票没有“成品油”3个字、“单位栏”“数量”栏填错、不同开票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等统统不能报销。
(6)开具汇总办公用品、食品等发票,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外加盖上发票专用章,A4纸自行打印。
例如:在文具店里,购买一些签字笔、笔记本等,发票上应把商品名称、型号、数量都打印出来。
(7)开具培训会议清单,需由酒店系统或销售系统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其它途径开具的清单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