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开始了。今年个人所得税汇算的整体框架、内容基本延续此前规定,部分规定和要求发生了变化。
一、汇算主体
汇算主体,是相关纳税人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个人所得税法明确,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的主体,为居民个人,即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展开来讲,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是否为“习惯性居住”,并非指存在实际居住地或在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如王女士因学习、工作、探亲等在境外居住,当前述原因消除后回到境内居住,则中国被视为王女士的习惯性居住地,王女士被视为在境内有住所。反之亦然,对于习惯性居住地不在中国境内的个人,即使其在中国境内购买住房,也不会被认定为在境内有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