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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员工无偿提供宿舍,涉税问题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3-03-28

  公司为员工无偿提供的宿舍,对于公司而言,涉税问题如何处理?对于员工个人而言,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呢?

 

一、增值税

 

1.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因此,企业给员工免费提供宿舍,属于为员工提供福利范畴,如果由企业出资租赁住房免费用于员工宿舍,取得发票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果是企业自有住房用于员工住宿,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但是,需要注意上述规定中“专用于”几个字的限制,如果企业将办公楼部分修改为员工宿舍楼,不是“专用于”集体福利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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