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异地税务部门转交的税收违法线索,对贵州X工程设计公司(以下简称“X设计公司”)实施税收检查,查实该企业通过违规作废增值税普通发票4116份的方式,隐匿营业收入3.26亿元。针对企业违法事实,税务机关依法将其行为定性为偷税,作出追缴相关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1.04亿元的处理决定。”
2022年初,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审计部门在对F城市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公司”)以往年度工程业务进行审计时,发现企业相关工程业务存在涉税疑点,于是将信息传送至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核查发现,该公司相关工程已入账的由X设计公司开具的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竟然是作废发票。
黔东南州税务机关认为,5份发票的开票方X设计公司的行为十分蹊跷,具有虚开发票或逃避纳税违法嫌疑,于是将线索移交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