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公转私,财务就很无奈,老板开口让转钱,转了怕税务稽查,不转怕老板责难,到底该怎么办呢?近日,福建税局就公转私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大家快随小编一起学习一下吧~
1.有限责任公司账户资金转给个人账户,什么情况下是合法允许的?个人给公司需要提供什么凭证?
2.有限责任公司账户资金转给个人账户,如果该资金是退还投资款,公司与个人在税收方面有什么要求与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账户资金转给个人账户,如果该资金是利息款,公司与个人在税收方面有什么要求与规定?
4.有限责任公司账户资金转给个人账户,如果该资金是股东分红款,汇到个人账户的资金必须是税后的吗?也就是相关税费必须由公司代扣代缴后的款才能汇给股东个人账户。
5.有限责任公司账户资金转给个人账户,如果该资金是股东分红款,公司没扣相关税费让收到分红款的个人自己缴纳相关税费行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未有“支付方式”的具体文件规定,如贵公司交易对象为自然人的,可以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向其个人账户支付款项,同时建议贵公司使用对公账户办理收付手续。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具体扣除凭证规定可参看以下文件规定。
对个人取得利息、股息收入,支付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义务人,但不干预买卖双方对交易税费实际承担人的相关约定。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按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1.公司可以向个人账户支付款项,但是需要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作为支撑;
2.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向个人账户支付的款项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的,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公转私”并不是不能碰触的红线,只要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就没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