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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申报纳税期截至22日,本月仍可申请办理增值
发布时间:2022-10-22

10月申报纳税期截至22日,本月仍可申请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公告》相关解读第三条,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均可以在7月以后的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2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期限将陆续到期,记得按期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的规定:

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对于按月申报享受缓缴政策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为2021年10月或2022年1月,请于2022年8月1日-15日期间通过电子税务局缴纳。
 

特别提醒

受疫情影响,为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工作,有些地方税务局将申报纳税期限继续延长提醒相关纳税人密切关注各地税务局的相关通知公告。

 

如海南,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2022年8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8月26日。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8月26日前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公告》相关解读第三条,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均可以在7月以后的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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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期限将陆续到期,记得按期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的规定:

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对于按月申报享受缓缴政策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为2021年10月或2022年1月,请于2022年8月1日-15日期间通过电子税务局缴纳。
 

特别提醒

受疫情影响,为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工作,有些地方税务局将申报纳税期限继续延长提醒相关纳税人密切关注各地税务局的相关通知公告。

 

如海南,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2022年8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8月26日。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8月26日前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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